初中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,准确的说是没有哪一所 中学 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。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。先是学着拜了大哥,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、酗酒,不时地惹是生非,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。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。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混混,真的,我去过了很多学校,好像没有一所学校能够真正的去接纳我,我想我实在是太坏了。
就这样混了五年,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,我甚至知道我的“事迹材料”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。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。眨眼间,我就混了整整五年了,就连警察对我事情都了如指掌了,我想我的坏事迹也真的太多了。
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 打发时间 ,把从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,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 人性 ,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,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。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跟我一样坏,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。我们就这样遇见了,毫无征兆的那样,或许,我们是兴许相投,或许,我们是志同道合。
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,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,正打算回去睡觉。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。与平日里相比,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。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,好几次有便衣警察在场,我都是靠直觉化险为夷。所以我不肯 相信 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, 努力 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。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 女孩 子。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不是一条道上的人。我看不见她的眼睛,只看见那条反射着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,很简单的学生裙,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。女 孩子 一个人坐在沙发上,斜眯着眼睛。
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 恋爱 ,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 兴趣 。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,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,我有些 喜欢 这条紫色的学生裙,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,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。看看,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。 我在她的眼中是不是那样的坏啊,但是她毫无拒接的意思,我更加大胆了。
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,她没有理我。我又掏出一只烟叼在嘴上,摊着烟盒问她:“你要吗?”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只过去,我忙帮她点燃,又回头大声喊:“两杯啤酒”。我的动机显然不纯的,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。